广西规划馆欢迎您
当前位置: 展馆动态>> 展馆公告

在面对旅游安全事故纠纷的时候到底该如何处理

一、建立旅行社责任保险纠纷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旅游、和谐保险的制度保障

旅游令人身心愉悦,但旅游事故和赔偿纠纷如魔鬼般如影随形,由于事故主体多,责任难定,纠纷的化解最终要靠赔偿。简单的赔与不赔或多赔与少赔,都难以使双方满意。事故的处理既有专业因素,也有艺术成分,更有政治色彩,责任保险在旅游事故中复杂纷呈。显然我们所需要的安全旅游、和谐旅游离不开完善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。

在化解民事纠纷方面,祖先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经验。人民调解制度就是从中国古代社会的诉讼外调解演化发展而来的“一支奇葩”。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,它已成为我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向现代化转换的坚实的文化心理、伦理道德、制度和实践基础,逐步具有职业化、专业化的特征,是解决诉讼以外矛盾冲突的现代“东方经验”。

对旅游保险赔偿而言,旅游者常选择合约之诉,但很少打官司,更多依靠的是“缠诉”或者行政调解,旅行社处于弱势地位,揽责与推诿并存,说道理与讲法律两难。诉之法律不仅难行,而且成本高,受诉累。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相比,所耗人力和物力之比是1:7,2002年9月,高法出台了《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》,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,人民调解法呼之欲出,委托专家、行业人士参与诉讼调解,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化解旅游者与旅行社、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,建设一个行管部门领导、两个行业共同做主、依法调解、快速处理的新机制,与保险相结合,形成大调解机制,符合发展责任保险的大方向,符合各方切实利益。

广西规划馆版权所有 网站运营单位全称: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桂ICP备2021000288号-2 触屏版 | 电脑版